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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12-21 点击次数:832

商丘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因医院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经医院研究,并报请上级部门同意,我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学历、条件 招聘岗位和专业。详见附表1《商丘市中心医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科室人员及护理人员计划》。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条件。 3、学历、职称条件详见附表1《商丘中心医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4、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二本)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取得医师资格者年龄32周岁以下;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在38周岁以下;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6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已就业的考生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护理、助产、康复岗位要求普通全日制专科(高中起点)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 6、行政其他人员岗位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 以上年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人员招聘信息在商丘人才网及商丘市中心医院网站上同时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1、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在商丘人才网(www.sqrc.net)及商丘市中心医院网站(www.sqszxyy.com)下载并填写《商丘市中心医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2月29日8:00至16:00。 2、现场确认地点: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证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拟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由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及商丘市中心医院对报名者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可以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情况和真实有效证件,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方式 对符合报名条件者采取(笔试+面试)的招聘方式: 1、笔试: ①、笔试由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商丘市中心医院统一组织,根据专业岗位设定的考试科目进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②、除硕士研究生外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 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职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评委打分方式确定,面试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河南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经研究同意后,可在同一专业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后实行聘用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咨询电话:0370-2701366 、207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