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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院校升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程序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3-12-02 点击次数:802

 毕业生当年被录取到高等院校进一步深造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办理就业报到证,个别未报到或退学的,由录取院校出具未报到取消入学资格或退学证明,可予以办理。办理程序如下:

(一)学校上报初次就业方案时显示录取研究生的:需由录取院校出具未报到取消入学资格或退学证明,经查教育部学籍平台上注销学籍可予以办理。

(二)学校上报初次就业方案时显示专升本报名的,在录取结果未上报前暂不予办理就业报到证。待录取结束后,由学校上报书面录取结果,未录取的毕业生可正常办理,未报到或中途退学的由录取学校出具未报到或退学证明,经查教育部学籍平台学籍注销后可给与办理。

(三)凡参加对口升学或当年招生计划类别为“3+2”的中专毕业生,待全省对口升学或升段考试结束后,未考上或未升段的可办理相应层次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被录取到高等学校但本人自愿放弃继续深造学习参加就业的,由录取单位出具未报到证明或退学证明,经核实学籍注销后可给予办理。